义务兵有哪些经济奖励与津贴?
部队津贴,以部队发放金额为准;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,每户每年不少于12000元; 大学生入伍奖励金,毕业生每人不低于5000元,在校生每人不低于4000元; 学费减免与补偿(代偿),本科和高职(专科)学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,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; 艰苦地区服役奖励,到西藏、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县市区政府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; 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,自主就业退役士兵,按每服役一年不低于4500元的标准,地方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助。
依据: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《征兵工作条例》及退役军人事务部相关政策 · 以官方最新文件为准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