逐月退役金计算
逐月领取退役金估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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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计月退役金
4,000 元
计发比例 50% = 基础 50% + 超年限 0 年 × 2% + 立功增发 0% + 地区增发 0%
逐月领取退役金政策要点(《退役军人保障法》配套政策)
担任军士满 16 年:退役金计发比例 50% 起步;担任军官满 16 年:60% 起步。服役满 16 年后每多 1 年增发 2%。
立功荣誉增发:三等功 +2%、二等功 +4%、一等功 +8%、获颁勋章 +15%(多次立功按最高等级计,累加不超过 15%)。
在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服役满 10 年 +5%,之后每多 1 年:六类 +2%、五类 +1.5%、四类 +1.2%、三类 +0.8%。
飞行、舰艇、涉核等特殊岗位服役满 10 年 +5%(与艰苦边远累加不超过 20%)。
计发基数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挂钩,逐年调整。本估算仅供参考,实际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为准。
逐月领取退役金是 2021 年起新增的安置方式,介于"政府安排工作"与"自主就业"之间。
逐月领取退役金政策框架
依据《退役军人保障法》及逐月领取退役金相关政策:军士服现役满 16 年、军官符合规定条件并服现役满一定年限的,可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方式,退役金按计发基数与计发比例逐月发放,终身保障。
- 军士逐月门槛:服现役满 16 年(含义务兵 2 年)
- 计发比例以 16 年为起点(约 50%-60% 起算),随服役年限递增
- 立功受奖、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可按规定增发
- 选择逐月后就业不受限,退役金照常发放
- 具体计发办法以退役军人事务部现行政策为准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