义务兵服役期间的津贴与保障:第一年每月 1000 元起
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:现行津贴第一年每月 1000 元、第二年每月 1100 元,另含骨干津贴、特殊岗位津贴、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;家属同步悬挂"光荣之家"光荣牌。
来源:汉阴县人民政府(安康市征兵公告) · 2026-06-24
核心要点速览
- 第一年津贴每月 1000 元,第二年每月 1100 元
- 不含骨干津贴、特殊岗位津贴、艰苦边远地区补贴、防暑降温费等
- 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(被装、伙食、医疗由部队保障)
- 服役期间保障:悬挂"光荣之家"光荣牌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
- 义务兵服役满 1 年且符合条件的可提前参加军士选改
1津贴标准
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,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。现行津贴补贴标准为:第一年每月 1000 元,第二年每月 1100 元——这不包括骨干津贴、特殊岗位津贴、艰苦边远地区补贴、防暑降温费等附加补贴。在西藏、新疆等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,补贴标准相应上浮。
2家庭与个人保障
对入伍青年的家庭实施精准帮扶、悬挂"光荣之家"光荣牌,现役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。义务兵本人享受免费医疗、统一被装供应和伙食保障;家庭按规定领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(各地标准不同,详见本专栏优待金盘点一文)。
3服役期间的成长通道
报考军士院校: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士学校,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并授予相应军士军衔。选改军士: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可选改军士;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提前选改——服役满 1 年且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、担任班长、取得中级以上技能等级、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或再次入伍等条件之一的,可提前参加军士选改。报考军校:服现役满 1 年不超过 3 年、年龄不超过 22 周岁(高校在校生/毕业生/少数民族放宽 1 岁)可报考;本科毕业士兵服役满 1 年、不超过 3 年可争取提干(本科年龄不超过 26 周岁、研究生不超过 29 周岁)。
4退役时的安置方式
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,国家采取自主就业、安排工作、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;对退出现役的军士,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、自主就业、安排工作、退休、供养等方式安置。军士服役期满 12 年或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,由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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